一、要求
1. 热爱祖国,身心健康,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,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一年;
2. 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,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;
3. 了解驻在国国情,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,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、多媒体应用技术,熟悉汉语教学工作;
4. 具有合格的领导力、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;具备较强的外事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;
5. 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二、职责
1. 与外方共同研究制定孔子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、预算和决算等,经孔子学院理事会通过后,及时上报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和南京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。
2. 保证孔子学院理事会的定期召开,做好理事会组织、接待和《会议纪要》整理工作。
3. 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,参与人事、财务等管理,对中方资金年度需求和使用提出建议。
4. 与外方院长共同开展汉语教学需求调研、课程设计、教学组织、师资培训和教材状况调查研究等,根据需要兼任部分汉语教学任务。协调外方保证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。
5. 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,加强与当地政府、学校、企业社团、媒体等的联系和交流,积极开展中国语言文化推广活动,共同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并组织落实。
6. 负责具体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,合理分配工作任务,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,协助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及南京大学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、选派、测评、考核等。培养本土汉语教师队伍。
7. 协助南京大学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、项目合作,组织夏(冬)令营、大学文化日等活动。
三、待遇
(一)国家规定待遇
中方院长任职期间,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将按照财政部、教育部印发的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[2011]194号)文件提供相关待遇,主要包括:
1.工资(教授2100美元/月,副教授1900美元/月)、岗位津贴(400美元/月)、交通补贴(400美元/月)、配偶补贴(随任500美元/月,不随任200美元/月)、年终奖金(全年月平均国外工资)等;
2. 一次性安置费(3000美元)和一次性出国补贴(3000元人民币);
3. 房租、医疗费和国际旅费(按规定标准报销)。
(二)本校待遇
本校人员担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,将同时享受下列待遇:
1. 保留学校原有级别及基本工资;
2.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享受不同比例的学校岗位津贴,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者按照100%比例发放,考核结果为良好者按80%比例发放,考核结果为合格者按50%比例发放,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;
3. 国家汉办教育服务补贴(每月3000元人民币)。
4. 中方院长的选聘将与南京大学的教师和管理干部国际化培养相结合。中方院长的工作经历等同于海外研修经历,将作为聘任学校有关管理岗位或晋升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。中方院长任期届满返回校内工作岗位后,在第一个聘期内可适当放宽考核要求。
四、期限
中方院长任期4年,2年为一个聘期。
南京大学承办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流程详见下图: